一、招商物业信息
(一)安馨汇线上平台
(二)服务内容
我司提供线上平台、线下场景向客户销售合作商货品,合作期1年,具体合作时间以实际审批为准。
(三)合作模式
双方签署《合作协议》,采用甲方在甲方线上平台向业主、住户销售乙方提供的服务/商品的模式。履约保证金0.5万元。
(四)招商主体
安居(深圳)城市运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二、准入资格审查标准
《准入资格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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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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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形式评审标准 |
合作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开办证明)、资质证书一致 |
是否符合 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是否符合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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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开办证明) |
是否符合 要求 |
其他资格 要求 |
为提供法人代 表及授权证明(均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
国家规定 |
是否符合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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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招商内容 |
符合招商文件要求 |
是否符合 要求 |
有效期 |
符合招商文件要求 |
是否符合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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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符合招商文件要求 |
是否符合 要求 |
三、招商须知
(一)上述信息公告期限为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7日止。请意向合作单位于公告截止日前,向我公司报名。如信息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商时,不变更招商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个周期。
联系人:小增
企微二维码:
(二)意向合作单位报名后,具体招商评审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未按时参加视为放弃合作资格。招商评审当日需提交评审资料(需加盖公章)。
四、评选标准
(一)所需资料需完整
1.招商资料未密封投递或不完整,视为放弃。
2.合作价格如需二次报价,需当场确定,不得中途离开招商现场或接打电话。
(二)同品牌或业务服务区域及规模相近情况下,业务价格高者入选。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与项目属地公司合作。如最优合作商未合作,与次优合作商合作;如次优合作商仍未合作,该项业务重新进行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