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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防疫期间盐田区人才住房租金免交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4.07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和《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关于落实公租房人才住房租金免交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精神,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决定对承租盐田区人才住房项目的特定对象,免除2月及3月的租金。现将盐田区人才住房承租户租金免交名单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租金免交涉及项目

招商开元中心、远洋新干线。

二、租金免交对象

本次通告租金免交对象为经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核分配的承租招商开元中心、远洋新干线项目人才住房的下列承租户(由市本级或其他区住房主管部门分配的人才租户,请留意其他相关批次通告):

(一)单位承租户

  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

  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

(二)个人承租户

  除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区工作站、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央驻深机构等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外的其他个人承租户。

三、租金免交时间

  免租时间为2020年2月、3月。

四、名单公示时间

  (一)从2020年4月7日至4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在人才安居集团官网、人才安居服务公众号及自在安居APP公示。

  (二)存有异议的承租户,请在公示期间按前述政策范围提供相关合规证明材料到福田区福强路3017号益田大厦2层深圳市人才安居服务大厅窗口提出复核申请。

  (三)如经举报、投诉或信访等形式反馈承租人不符合免租条件,经审核属实的,我公司保留对减免款项进行追偿的权利。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免租条件的承租户已通过转账方式支付2020年2月、3月租金的,该部分租金可用于抵扣后续月份租金,如期间发生合同变更导致租金降低的,相关费用按实际结算后由我公司进行无息返还。

(二)纳入免租范围的单位承租户,承租单位应确保实际入住职工享有免租的权利。

特此通知。

附件:盐田区人才住房租金减免名单公示表.xls


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