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资产包租赁合同纠纷案律师专项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发布者:张文

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

 

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拟采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律师专项代理服务,现公开征集项目供应商意向,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律师专项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租赁公司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与某公司签订了《商业用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公司将深圳市福田区两处商铺出租给某公司,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其中一处商铺交付给了某公司,另一处商铺因原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搬离,仍占用商铺,导致该处商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某公司,双方因交付问题发生争议。后某公司以商铺未交付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租赁公司同意解除合同,至此合同解除。

近日,某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租赁公司赔偿损失、支付交易费、返还物业管理费、水费、排污费、利息等费用合计600多万元。现我公司拟应诉,故开展律师专项代理服务采购事宜选聘第三方法律服务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服务范围及项目需求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律师专项代理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起草本案仲裁所需的法律文书;收集、整理、提交、交换证据;提交、签收案件证据材料及仲裁文书;参加全部庭审活动;充分与我司沟通案件情况,争取案件最有利的结果。

2)案件仲裁代理服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仲裁庭审、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不予执行裁决等全部法律程序。

3)项目团队由1名主办律师和1名协办律师组成,并指定主办律师由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担任协办律师由执业3年以上律师担任

四、项目预算金额

暂未确定。

五、预计采购时间

20247月,具体时间暂未确定。

六、预计项目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结案

七、意向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证书年审核合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意向反馈说明

请意向供应商按要求填报附件并发至指定邮箱:a20230102@szrcaj.com,联系人:范工,咨询电话:15051555402。

九、有效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有效

其他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为相关采购工作初步计划,不构成任何要约或要约邀请。具体采购项目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采购需求等均以相关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沟通洽谈。

        附件:意向供应商响应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