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盘龙苑
212套房源上架啦!!
分别为95套69㎡的两房、
117套83㎡-88㎡的三房
配租时间:
3月25日9:00至3月31日17:30
请密切关注~
配租项目情况
安居盘龙苑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盘松路5号,属于腾退再次配租房源。本批次配租住房共212套,其中,建筑面积约69㎡的两房户型95套,建筑面积83㎡-88㎡的三房户型117套。
注:上述建筑面积为笼统面积,单套房屋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房源装修情况以实际交付为准。
项目具体位置、户型、周边环境等内容详见原文附件1。
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认租本批次住房的,按照资格分为三个队列,具体如下:
1、第一队列:申请人供职于坪山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且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
2、第二队列:申请人具有坪山区户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3、第三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认租截止日期前,除满足上述队列条件以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详见原文附件2)。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上述(一)、
(二)项规定的条件。
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配偶应当同时满足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条件。
配租面积标准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综合项目户型、建筑面积等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批次的两房户型。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批次的两房或三房户型。符合条件的家庭不可同时认租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申请材料
认租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与子女、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的关系证明。
关系证明材料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子女页等体现亲子关系的页面)、出生医学证明(需同时提供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收养证明(收养证明如无被收养人身份证号码信息的,需同时提供被收养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四)第一队列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用工劳动合同(若为劳务外派人员,还需要提供由坪山区用人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用工证明)。
(五)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5.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6.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7.“中华技能大奖”证书、“全国技术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证书;
8.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证书。
注:请申请人按系统和上述所需提交材料类型上传申请材料,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清晰规范。
认租和选房方式
本批次住房实行线上集中认租、审核公示、公证摇号排序并安排选房签约。
本批次住房按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分别进行选房。
两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三房户型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
各户型房源由第一队列先行选房,有剩余房源的,再由后续队列依次选房。
各队列中申请人的选房顺序按照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排序自主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配租程序
(一)预约看房
1.看房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群。
(2)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3)看房时,不得实施攀爬阳台、围栏、敲打家具等危险行为,不得窜入其他楼层,对违规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现场。
(4)考虑到看房现场接待能力有限,有意向认租本项目的申请家庭请提前与项目物业管理处预约看房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前往项目现场看房。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
2.看房时间及联系方式:
(1)看房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看房联系方式:0755-85209995。
(二)网上认租
认租家庭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成功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租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公证摇号的号码。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9:00至2025年3月31日17:30。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住房。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认租意向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于认租时间截止时点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变更。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5年3月31日17:30。
(三)认租资格审核及结果公示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全部认租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认租申请家庭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认租申请家庭异议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公示信息。
(四)公证摇号
各户型及申请队列的认租资格结果通告发布并公示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发布本批次住房配租摇号公告。公证处对合格的申请人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本批次住房各户型各队列的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在坪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五)发布选房签约通告
公证摇号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适时发布选房签约通告,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