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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措施告知函

发布时间:2020.09.10

安居商业租户:

根据深圳市政府及市国资委的部署要求,人才安居集团制定了商业物业租金减免支持措施,对安居商业物业租户中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商户免除2020年9月份租金。

鉴于您/贵公司承租安居商业物业,如符合租金减免条件,请于收到本告知函5个工作日内提供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个体工商户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说明:1、已享受2020年2、3月份租金免除的老租户,此次无需递交申请资料;

2、已享受民办教育机构租金减免扶持的租户不在本次租金减免范围内。

3、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5-83080258

附件:证明材料要求.docx

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